~家裏有未滿2歲的家長,趕快來申請補助,每個月補助2000元~
蘆竹(#蘆竹區富竹里活動中心)要開設保母課程囉,
上完課就可以申請托育費用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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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源依據:
行政院101年06月18日修正核定之「#建構友善托育環境~#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」。
《補助條件》
*家中有未滿2歲之幼兒
一、就業者家庭:
父母(或監護人)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,或父母一方就業、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、或服義務役、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,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,而需送請托育人員照顧者。
二、三位子女以上家庭:
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,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,其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托育人員照顧者。
《補助標準》
一、就業者家庭:
1、一般家庭:
符合補助條件者,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者,補助每位未滿2歲之幼兒每月最高2,000-3,000元。
2、中低收入戶:
符合補助條件者補助每位未滿2歲之幼兒每月最高3,000-4,000元。
3、低收入戶、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、特殊境遇家庭、高風險家庭,補助每位未滿2歲之幼兒每月最高4,000-5,000元。
二、三位子女以上家庭:
補助對象不受父母(或監護人)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總額合計或所得稅稅率未達20%限制。
以上依各類家庭條件、送托方式及托育人員資格,其托育補助金額整理如下表:
*本項補助超過半個月、不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,未達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。
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:
申請人為受托幼兒之父、母或監護人。第一次申請或申請資格異動均須重新提送審查(應備文件如為影本,須加註與正本相符,並蓋私章)。除本須知所規定之應備文件外,直轄市政府社會局、縣(市)政府得視轄內需要或申請案件特殊情況,另請申請人提送其他證明文件。
補助辦法可詳見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頁:
http://sab.tycg.gov.tw/home.jsp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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